記者昨天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海淀區(qū)四道口學院里和東城區(qū)永佑嘉園兩個限競房項目調整為政府持有產權份額的商品住房項目,將按照銷售限價及相應產權份額向符合本市限購條件的家庭(不含法人機構)出售。
北京市住建委發(fā)布的相關公告中明確,兩項目的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由屬地區(qū)政府指定,代持機構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確定項目評估價格,并按銷售限價占評估價格的比例取整后確定購房主體持有份額,其余產權份額由代持機構持有。產權份額確定后,由屬地區(qū)政府向社會公告。
兩項目將按照銷售限價及相應產權份額向符合本市限購條件的家庭出售。其中,具備本市共有產權購房資格的家庭優(yōu)先購買,具備本市購房資格的無房居民家庭次優(yōu)先購買。如有剩余,符合本市限購條件的家庭可遞補購買。兩項目采取公證搖號方式銷售,公開登記、公開搖號、公開選房,由具備資質的公證機構全程公證。按優(yōu)先級別一次性公證搖號確定各級別購房人選房順序后,按順序選房銷售,全部搖號人數(shù)未超房源數(shù)量或選房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企業(yè)公開銷售。
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項目本質仍為商品房,因采取了相對寬松的再上市交易模式而被稱為“新型共有產權房”。學院里和永佑嘉園的首次購房人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繼承除外)房屋或房屋產權份額。5年后購房人如轉讓房屋或房屋產權份額,政府持有產權份額應一并轉讓,并按市場價格計算政府持有產權份額轉讓價款,由屬地區(qū)政府代持機構收取。轉讓房屋的稅費由首次購房人或其繼承人與政府代持機構按各自產權份額分別承擔。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