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間,中國恒大發(fā)布了一則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港交所向公司發(fā)出的復牌指引以及一名債權人所提出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另外還披露了關于恒大地產一筆45億元債券逾期未兌付本息的情況。
根據公告,中國恒大在2022年7月13日接獲港交所就該呈請而增加的額外復牌指引:
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或清盤令,如有)已被撤回或被解除,并且解除了任何清盤人的任命(無論是否臨時)。
中國恒大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采取合適措施以遵守復牌指引以及相關上市規(guī)則。有關公司的復牌最新發(fā)展,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布。
此前的6月28日,中國恒大曾發(fā)布消息稱,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 (Samoa) Limited(呈請人)于2022年6月24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高等法院提出對本公司的清盤呈請,涉及本公司的財務義務金額為8.625億港元。按照公司的董事所知所信,呈請人是由連浩民代表。
根據香港高等法院網站6月27日披露的信息顯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of Intershore Consult(Samoa) Limited的公司呈請將中國恒大清盤,案件編號為HCCW 220/2022,此呈請案將于2022年8月31日9時30分進行聆訊。
中國恒大稱,公司將極力反對該呈請,公司預計該呈請將不會影響本公司的重組計劃或時間表。根據中國恒大此前的預計,公司將在七月底前公布境外債務重組初步方案。
另外,中國恒大還在7月15日的公告中稱,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券持有人近期就恒大地產于2020年1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fā)行的公司債券的調整本息兌付安排進行表決。債券持有人未通過相關的調整安排。于該債券本息兌付日2022年7月8日終,恒大地產未支付相關的本息。該債券發(fā)行規(guī)模為人民幣45億元,票面利率6.98%,債券期限3年。
中國恒大稱,恒大地產將以“不逃廢債”為基本前提,積極與債券持有人協(xié)商以盡快達成債券持有人認可的解決方案,在各方努力下共同化解債務風險,依法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
該筆債券名為“20恒大01”,是2+1年期公司債券,債券的回售日為2022年1月8日。
根據該筆債券2022年第一次債券持有人會議議案二決議,本期債券付息日已調整為: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資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和2022年7月8日,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20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其中2021—2022 年度計息期間為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 若投資者第2年末未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未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2022年7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計息期限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中2021-2022年度計息期間為2021年1月8日至2022年7月7日)。
此后,恒大地產擬申請再次調整本息兌付方案。
按照恒大地產申請的方案,擬將本期債券付息日和計息期限調整為: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資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回售部分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中2021-2023年度計息期間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若投資者第2年末未行使回售選擇權,則未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計息期限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中2021-2023年度計息期間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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